公告日期:2021年7月2日
采购合同编号:岳财市采计[2020]000158号-1
采购人(全称):岳阳市PPP项目(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交投资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胥家桥综合物流园一期PPP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0]000158号
(3)项目内容:胥家桥综合物流园一期PPP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
大写:壹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06月30日,履行期限:7300天。
地点:岳阳市
方式:
4.付款
1、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支付36.1 各子项目自完成竣工验收之日次日起进入运营期且项目进入整体运营期后,甲方按照当年运营期绩效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各子项目的可行性缺口补助,采用“一年两次”付费方式,即当年7月付当年应付费用(绩效考核系数100%计算)的60%;按照本合同第36.4条款约定,根据当年运营期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全年应付费用,扣减当年7月份已支付费用后,次年支付剩余费用或扣回超结费用。36.2 项目应在进入整体运营期后第二个运营年的开始的第一个月内完成绩效考核工作,该工作完成后即视为整体运营期第一年的支付周期结束,乙方可提交“初始年的可行性缺口补助申请书”。36.3 正常年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支付:乙方向甲方提交“可行性缺口补助付款申请书”应符合以下条件:(1)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2)所有子项目工程决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完成;(3)绩效考核完毕。根据正常年可行性缺口补助计算结果,对以前年度累计支付的“初始年可行性缺口补助”一次性“多扣少补”。36.4乙方应当在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后十(10)日内,按照本合同约定条款计算可用性服务费、运营维护服务费或政府补贴的金额,并向甲方书面提交“可行性缺口补助付款申请书”及相应证明资料,以便甲方能够核实上述计算结果。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申请之日起十(10)内完成复核,逾期未完成复核,则视为无异议。甲方对付费金额无异议的,应于收到乙方向其递交“可行性缺口补助付款申请书”后的90日内向乙方进行付款。36.5 最后一笔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支付:乙方应于最后一笔的付费日向甲方书面提交“可行性缺口补助付款申请书”及相应证明资料,相应金额为乙方应得的最后一笔可行性缺口补助的一半,乙方于运营期满前30日向甲方书面提交剩下的一半“可行性缺口补助付款申请书”及相应金额的合法票据。36.6 如果甲方对“可行性缺口补助付款申请书”有异议的,乙方应当对甲方提出的异议给予合理解答,双方应为解决异议进行协商,协商期自甲方提出异议之日起七(7)个工作日或按双方约定的更长期间。36.7 甲方如未按时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告付款通知书。甲方收到乙方通知书后十(10)个工作日内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的,可与乙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但甲方应为此支付违约金。详见合同附件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06-30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16份,采购人执6份,供应商执10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6月30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唐先生
电话:17773076212
传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胡先生
电话:15387500909
传真: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帐号:110060224012015666666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