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年7月12日
采购合同编号:岳财市采计[2021]000058号-1
采购人(全称):岳阳市公安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
(2)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1]000058号
(3)项目内容:岳阳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8864735.39
大写:壹仟捌佰捌拾陆万肆仟柒佰叁拾伍元叁角玖分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07月08日,履行期限:90天。
地点:市公安局
方式:
4.付款
1、货物全部到货,安装到位调试运行正常,经采购人对项目进行初验合格后,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75%。办理完结算审计后,采购人收到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满后,经采购人对项目保修质量验收合格后,无质量纠纷等问题,采购人收到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07-08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7月08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胡翔
电话:8619058
传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谢衍
电话:010-66504555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帐号:0200003319221666670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