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年07月29日
采购合同编号:LYZC-20210410
采购人(全称):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仁仁洁国际清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西城区部分主次干道环卫保洁服务承包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20】010014号
(3)项目内容:湘潭县西城区部分主次干道环卫保洁服务承包项目
(4)项目承包范围: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0398842.94元/两年
大写:壹仟零叁拾玖万捌仟捌佰肆拾贰元玖角肆分每两年
(2)具体标的如下: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起始日期:2021年2月23日,完成日期:2023年2月22日。
地点: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指定地点
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4.付款
1、项目承包总价:10398842.94元(人民币)大写:壹仟零叁拾玖万捌仟捌佰肆拾贰元玖角肆分整。承包费从乙方正式投入本项目清扫保洁作业之日起计算。
2、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交纳年中标金额5%履约保证金,期满后无息退还乙方。
3、合同承包期满,乙方所提交的履约保证金由甲方确定后由收款单位于合同期满后
无息退还。
4、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造成的损失,不足部分由
乙方补足:由于乙方责任,使甲方解除本合同或遭受损失的,限约保证金不子退还乙方。
5、在本合同的承包期内,本合同的总承包费用保持不变,若因国家、省或市对劳动
工资的调整可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作相应调整。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年2月23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共11页,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主管部门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2月23日
合同订立地点: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甲方:(公章)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公章)湖南仁仁洁国际清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