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年8月5日
采购合同编号:衡财采计[2021]-030029-1
采购人(全称):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地质测绘院(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信息化建设(数据整合二期)档案扫描
(2)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21]-030029
(3)项目内容: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信息化建设(数据整合二期)档案扫描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信息化建设(数据整合二期)档案扫描项目经理:唐亚运。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845000
大写:叁佰捌拾肆万伍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08月03日,履行期限:30天。
地点: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指定地点
方式:
4.付款
1、1、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做为启动资金,需支付人民币壹佰玖拾贰萬贰仟伍佰元整(1922500.00)。2、经甲方的组织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0%,需支付人民币壹佰伍拾叁萬捌仟元整(1538000.00)。3、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于一年后服务良好且无法律纠纷的前提下无息付清,需支付人民币叁拾捌萬肆仟伍佰元整(384500.00)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08-03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具体条款详见附件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8月03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廖义智
委托代理人:陈飞
电话:13575142051
传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赖继文
委托代理人:唐亚运
电话:17726161967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衡阳雁峰支行
帐号:43001530064050000999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