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年08月11日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万吨改扩建工程-配水干管星沙大道等顶管用钢管批量采购项目第1次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KCG-F202104140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万吨改扩建工程-配水干管星沙大道等顶管用钢管批量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04-15 15:51
二、澄清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方式:澄清
澄清内容:
对供应商的疑问做出澄清答复。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万吨改扩建工程-配水干管星沙大道等顶管用钢管批量采购项目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1年04月25日17:00前)截止。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根据本项目供应商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问题一:原文: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3.3.3、管道采用单边“V”字形鸳鸯坡口形式。 澄清:请明确“单边V字形鸳鸯坡口形式”的具体角度及钝边、切斜尺寸要求。
答: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三、技术规格”已对采购产品作出要求,按《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2015执行。
问题二:原文:星沙大道等顶管用钢管批量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外防腐层要求未给出防腐类型。澄清:请明确防腐类型是常温型还是高温型。
答: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三、技术规格”已对采购产品作出要求,按《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GB/T23257执行。
问题三:原文:供货服务期内,分批供货,按季度分批结算:货到买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支付实收货物总金额60%的货款;安装完成(供货后的三个月内完成)通过验收付实收货总金额30%的货款;剩余实收货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予以无息付清。 澄清:此项目无与预付款,且发货后回款时间长,建议分批支付30%作为预付款,缓解供货方压力。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日期为2021年04月27日。
本澄清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重点注意: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处理,如有任何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长沙政府采购网仅提供信息服务,不对项目承担任何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文礼
电 话:0731-85252481
地 址:湖南省长沙星沙大道323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正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飞燕
电 话:0731-86791777
地 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路95号华润置地广场二期15栋1106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021年4月27日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