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年8月18日
采购合同编号:株财采计[2021]000097号-1
采购人(全称):株洲市公安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株洲市公安局株洲市公安局“数据共享与云计算”二期项目(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公安局“数据共享与云计算”二期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1]000097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株洲市公安局“数据共享与云计算”二期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5582000
大写:叁仟伍佰伍拾捌万贰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08月18日,履行期限:300天。
地点:株洲市公安局
方式:
四、付款
1、1、 合同签订之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符合规定发票及保函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无背书的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主要设备交付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退还银行保函。2、 硬件设备到货并通过验收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符合规定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3、 项目初验合格,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符合规定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4、 项目初验合格并无重大故障运行满6个月后方可开展终验,终验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符合规定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5、 项目终验合格并无重大故障运行满一年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符合规定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6、 项目整体质保三年,质保期从项目通过终验之日起计,质保期满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06-22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6月22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陈孟亮
电话:15507330602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曾光
电话:0731-82656200
传真: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青山路678号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
帐号:66220078801400000154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