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年8月18日
采购合同编号:岳财市采计[2021]000152号-1
采购人(全称):岳阳三荷机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甲方)
供应商(全称):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三荷机场客梯车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1]000152号
(3)项目内容:岳阳三荷机场客梯车采购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690000
大写:陆拾玖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08月16日,履行期限:90天。
地点:岳阳市三荷机场
方式:按合同要求
4.付款
1、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15天无需解决的问题、且最终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价100%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本合同款的95%,余5%的验收合格之后36个月保质期后支付。如无质量异议,在保质期满后,乙方提供质保期满后的设备全面检测报告,且开具相应金额及名目的质保金收据及退质保金的付款说明,审核无误后甲方无息退还质保金给乙方。质保期满,如无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办理退质保金手续,若质保期满后再过3年,乙方仍未办理退质保金手续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索要质保金,甲方不予退还乙方质保金。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08-16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8月16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王米
电话:16607305810
传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范兴亚
电话:18660312012
传真:
开户银行:建行威海环翠支行
帐号:37001706101050024924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