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31日从长沙市财政局获悉,该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降低交易成本,并持续优化长沙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根据《通知》要求,长沙将全面取消各项交易费用,首推零成本投标。一是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二是免收采购文件费用,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免费提供,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确认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数目并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是按照“谁委托,谁支付”的原则,由采购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同时,要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附加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丛笑 吴鑫矾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