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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人民医院肿瘤中心建设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2021-09-17 10: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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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年09月17日

采购合同编号:2021090502

采购人(全称):邵东市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国药控股医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东市人民医院肿瘤中心建设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邵东财采计【2021】059

(3)项目内容

微信截图_20210917094841.png

具体标的见附件,合同价格形式:包干形式.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1年9月5日,完成日期:2022年月日前。

地点:邵东市人民医院,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90天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4.产品运输、安装和验收:

(1)乙方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现场,并承担所有至安装现场的装卸费和运输费、保险费等费用。

(2)设备到货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 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3)甲乙双方对设备进行开箱清点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在30 天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4)验收标准:

A、资料齐全:应有整机产品装箱单、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中文使用说明书、保修证明、和其它应具有的设备技术文件。

B、进口设备需提供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和商检证书。

C、设备应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合同的技术标准(见附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甲方提供的《安装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

(5)乙方负责设备入场前的机房装修及防辐射施工,负责设备申报环评、预评、控评、质评等资料及所有费用,并确保评审过关,使设备合法投入使用。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保证所供的医用直线加速器为2021年后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进口设备。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造厂标准及合同技术标准要求。如果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不予验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相应延长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乙方应提供所有设备保修期壹年,保修期的期限应以甲乙双方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及工时费。质保期满后任一一个年度购买维保,按直线加速器中标金额的5%购买,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乙方在保修期内应确保开机率为95%以上,如达不到此要求,即相应延长保修期。

(3)报修响应时间2 小时,到场时间24 小时(不可抗拒力量下除外)。如乙方不能及时响应,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4)保修期内年度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次数,不少于2次。

(5)乙方负责设备的终身维修并应继续提供优质的服务,储备足够的零配件备库,保修期满后,直线加速器的零配件以8.5 折的优惠价(提供厂家配件价目表),以先款后货方式供应维修零配件,其他第三方设备的零配件价格由甲方自行与厂家协商购买,且乙方承诺可提供零配件供应期限为10年。

(6)如乙方及制造商不能完全响应售后服务,甲方有权追诉乙方和制造商任一方或双方的违约责任。

(7)院外培训:由乙方负责甲方5人的进修,其中:临床医生2个,技师1个,物理师1个,工程师1个,进修地点:甲方指定湖南省内任意一家医院,时间一个月;提供1名维修工程师、1名临床医生赴厂家培训。

(8)乙方负责设备进场后与医院信息系统(HIS系统)端口的连接。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6.付款: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30%,作为预付款,完成全部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65%,设备正常运行壹年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7个工作日内付款5%质保金。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规合格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可不予付款 。

7.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招标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9、合同附件

设备的配置清单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壹份,监督管理部门执壹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9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东市人民医院

甲方:邵东市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汪庆红

委托代理人:

电话:0741-84164468

传真:0731-89720097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麓山支行

帐号:800298569902019

合同备案:邵东市政府采购采购管理办公室(公章)

备案日期:2021年   月   日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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