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年9月24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1]002718号-1
采购人(全称):岳阳楼区人民法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德龙置业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办公用房租赁(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办公用房租赁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2718号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5、项目内容: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办公用房租赁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甲方将位于岳阳市巴陵东路德龙.东城华府1栋2楼和3楼部分简装房(此次为续租,无需重新装修)出租给乙方,共计约3000平方米。出租房屋用途用于办公。本合同租赁期限为2年。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400000
大写:肆佰肆拾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09月24日,履行期限:3天。
地点: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方式:租赁期每年的租金为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整,租金按年结
四、付款
1、租赁期每年的租金为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整。两年的租金总额为肆佰肆拾万元整。租金按年结算,先期支付,由乙方在上一结算周期届满交付甲方。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将第一年度租金支付给甲方。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09-23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9月23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卫东
委托代理人:廖理
电话:07308722828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海滨
委托代理人:杨莉缨
电话:1397051709
传真: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得胜南路碧翠山庄倚林楼(北)501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岳阳分行
帐号:800232024702016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