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年10月12日
双峰县镇(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第十三标段(第二次)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双峰县镇(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第十三标段(第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双峰县镇(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第十三标段(第二次)
2、政府采购编号:双峰财采计2021-0212
3、采购代理编号:HNJFSF-2021-022
4、采 购 方 式:公开招标
5、采购项目预算:第十三标段:191.52万元
6、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第十三标段:191.52万元
7、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具体以省、市相关工作的进度要求为准)。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9、采购需求:
第十三标段:梓门桥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
注:每个投标人仅允许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重复报名的,作废标处理。
10、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无。
(2)优先采购:无。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或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1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1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响应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第二节 投标须知中第8款“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各具备一项均可),(注:由于机构改革调整,国家及各省市均已暂停受理土地规划资质和城乡规划资质申报及延期事项,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2018年12月29日发文<关于不再受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申报的函>。2019年5月13日,中国土地学会发布公告,停止土地规划甲级评审及到期甲级资质延续认定工作。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当前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单位有关资质认证问题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20】33号),在此过渡期,土地规划编制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未延期的投标单位需取得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单位资质认证书)
注:本项目供应商具有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供应商具有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活动的,请于即日起,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录下载文件。
2、没有办理湖南CA证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尽快办理,已在外地办理湖南CA证书的,可以携带CA证书前来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台绑定,不需要另外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流程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的函》(娄公资函[2017]1号)。
娄底市政府采购项目推行电子网上投标(响应)、电子开标。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标,不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因本项目是电子投标/评标项目,请供应商按以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编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不是过去的word投标文件),详细的操作流程,请查看《娄底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流程(供应商)》。
1.采购文件的获取
1.1用湖南CA证书登录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后,找到本项目点击【操作】,进入本项目的投标管理页面。左侧选择鼠标划到【投标阶段】,可看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gef格式)。
1.2没有办理湖南CA证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尽快办理,已在外地办理湖南CA证书的,可以携带CA证书前来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台绑定,不需要另外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流程见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的函》(娄公资函[2017]1号)。
2.电子标的制作
2.1首先安装在投标管理页面下载的“投标人工具箱”,点下一步下一步即可。注:(1)安装过程中建议选择暂时退出360安全卫士等第三方软件;(2)电脑中需要完整安装微软office2010及以上。(3)不可使用家庭版系统。
2.2打开安装好的投标人工具箱,点击“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娄底V6.6.0),打开在娄底市公用资源交易网投标报名时获取到的响应性投标文件,以此为模板,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建议各投标人先制作word版本的投标文件,其中所有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地方以图片的形式插入word文件,再将word版本的投标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若单个文件超过100M,须先拆分成数个小文件)导入打开的响应性投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电子标的递交
3.1登录到投标人的界面,点击投标管理,操作进入之后,有一个“递交文件”。进入之后对文件进行递交,上传已经最终版固化、加盖了电子签章并进行了加密的投标文件。
3.2至少在指定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非自然日)加密上传投标文件,这样万一遇到故障技术支持有足够时间协助处理。
注:①请各投标人一定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电子投标文件为gef格式。投标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联系金润技术客服:客服电话:4008199995,客服QQ:2159511823,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③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解密开始时间)、解密截止时间、投标(开标)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及解密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解密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3、投标地点/开标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的安排);
五、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保证金交纳
6.1.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第十三标段:人民币38304元
6.1.2、交纳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1月1日17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6.1.3、交纳方式: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转账方式或电子保函交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
6.1.3.1交纳方式一(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投标人随机获取相对应本项目的银行信息(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
银行账号:投标人随机获取的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1.3.2交纳方式二(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须针对所投项目的具体标段,电子保函生成成功时间须为所投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电子保函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
6.1.4、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或申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的附件《操作手册》。
6.2询问及质疑:
6.2.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6.2.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6.3疫情期间特别要求:
1、各供应商不允许到现场参与开标会。
2、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交易中心大楼前出示健康码、行程卡,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健康码红黄码,体温超过37.3C,近14日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封闭封控区域、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近14日内与确诊、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等四类人员一律不准入场。
七、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双峰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双峰县永丰镇城中路169号
联系人: 廖先生
电话:13875458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金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双峰县永丰镇思云路地税局旁联邦集团2楼(新县政府后面)
联系人:王仁俊
电话:15197802997、0738-6820595
3、监管部门
名称:双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双峰县政务中心4楼
电话:0738-6827388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