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2021年11月01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3288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渔政执法无人机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14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4日 10:00
延期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8日 10: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原招标中的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现更正为;
评标方法及标准
更正内容2:原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更正为: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
第二节技术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长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大决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关键举措。为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对渔政执法工作的新要求,保障长江禁渔重大战略决策的落实落地,切实提升我省“一江一湖四水”等重点水域渔政管理能力,依据农业农村部《渔政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农渔发〔2020〕23号)精神,对长江干流、洞庭湖水域、四水干流管理河流50公里或水域面积5万亩以上的14个市64个县市区配置执法无人机,每个市县1架,共78架,资金来源禁捕退执法建设专项资金1300万元。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一)六旋翼无人机
1、六旋翼飞行器
2 遥控器控制系统
3 拍摄取证系统
4 图像传输系统
5智能管理系统
(二)四旋翼无人机
2 遥控器控制系统
3 拍摄取证系统
4 图像传输系统
5智能管理系统
四、明确核心产品;四旋翼无人机_。
五、项目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负责实现无人机图传系统与市县智慧渔政指挥平台进行集成对接,无人机所拍摄图像可直接在市县智慧渔政指挥中心或移动指挥船艇实时调用查看;
2、中标单位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标识喷涂;
3、供应商提供飞行许可证。
六、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对本项目软硬件提供免费保修。
2、项目完成后,投标人在质保期后的十年内协助采购人完成采购的设备相关检查和维护等工作(如产生相关费用可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包含详细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明确质保期、响应时间、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等。
七、设备培训要求
投标人对以下技术培训及要求进行响应。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在投标文件中软硬件设备提出全面的培训计划和课程内容安排,设备操作培训,以及民用无人机驾驶员飞手培训一并进行。
2、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拟定的高水平的培训方案。培训应包括软件结构、功能和系统使用等,提供详细的培训课程及内容。
3、投标人应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必须有中文版本。
4、投标人承担培训讲师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
5、投标人应为每架无人机培训2名操作手,直至取得无人机驾驶证为止。能够熟练控制航拍。
八、验收
1)设备验收
根据《湖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基本行为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三十六条组织履约验收,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审查验收。
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项目,经投标人向采购人申请可进行初验。初验项目为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所有货物部分。
2、验收小组由采购人及相关专家组成。
3、如一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应一次性指出全部需要整改的部分,中标人的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后再次验收,如经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其继续服务且不支付任何费用。
2)运行调试后验收
试运行期为一个月,期间如出现重大故障:产品质量问题、系统崩溃、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列入的主要功能不能实现以及存在致使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的缺陷,中标人需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重新的安装调试或更换全新合格的设备等工作,则试运行期从设备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顺延一个月。系统经调整后顺延试运行期仍不能达到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相关承诺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其继续服务且不支付任何费用。
因上述列明条件而发生合同终止的,其善后处理和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九、其他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未经采购人书面盖章同意,合同总价不做任何调整。
2、所有产品参数允许正偏差。投标人需对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及《招标文件前附表》中的商务条款在技术、商务偏离表中逐项作出响应,缺漏或是负偏离将导致扣分。
更正内容3: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开标日期)变更为:
因开标时间延期,原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动,现更正如下: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吴楠
电话:0731-85410131
2、采购人
名称: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本级
地 址:长沙市教育街66号
联系人:龙新年
邮编:410000
电话:0731-85046129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建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美林路35号华雅花园1栋32楼
联系人:吴楠
邮编:410000
电话:0731-85410131
电子邮箱:2084645326@qq.com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