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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中医医院广告位租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包1)合同基本信息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2021-11-15 16: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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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2日

采购合同编号:衡财采计[2021]-030187-1

采购人(全称):衡阳市中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衡阳市九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中医医院广告位租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21]-030187

(3)项目内容:衡阳市中医医院广告位租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地点1:衡阳火车站售票厅南侧(售票厅与候车室之间) 规格:落地,三面翻 (35米*12米*1面 420平方);地点2:107国道耒阳进城口(耒阳市经开委办公楼旁十字路口)规格: 两面立柱三面翻项目经理:刘艳萍。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020000

大写:壹佰零贰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微信截图_20211115164340.png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11月12日,履行期限:1095天。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方式:户外广告发布

4.付款

1、付款方式:第一年广告安装完毕投放使用后,经甲方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甲方在收到正式税务发票后20日内支付本年度广告费的90%,即金额为叁拾万零陆仟元整(306000元),余下10%作为质保金,即金额为叁万肆仟元整(34000元),质保期(验收合格日起三年)满后一次性付清。第二年付款时间在2022年12月01日之前,金额为叁拾肆万元整(340000元),第三年付款时间在2023年12月01日之前,金额为叁拾肆万元整(340000元)。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11-12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具体条款详见附件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11月12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李云龙

电话:18973451988

传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刘艳萍

电话:13787734395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帐号:633272661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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