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年11月26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1]001723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数字法院”等系统2021年运维服务项目(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数字法院”等系统2021年运维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1723号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5、项目内容: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数字法院”等系统2021年运维服务项目,合同服务时间为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一年)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数字法院系统、执行办案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等37个业务系统项目经理:林文香。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869000
大写:壹佰捌拾陆万玖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11月26日,履行期限:365天。
地点: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方式:按合同约定
四、付款
1、1、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百分之五十,合同到期验收完毕后,支付尾款。乙方给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2、满足服务质量考核要求(见附件2),评估得份9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全额支付运维服务费用;得分<90分时,按照实际得分计算,年度服务费用=年度服务费用×(年度评估得分/100)。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11-04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11月04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田立文
委托代理人:吴山
电话:0731-82206315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朱相宇
委托代理人:冯显扬
电话:010-82622288
传真:
地址:北京 北京 海淀区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C座12层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清华园支行
帐号:110906639110801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