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年12月9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1]003617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上海交大慧谷通用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案件管理升级项目(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案件管理升级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3617号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5、项目内容: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案件管理升级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1、信访系统升级改造,2、协同业务数据共享和交换平台,3、信访转送业务,4、信访交办业务,5、系统测试与联调,6、系统的维护与升级等建设内容项目经理:屠伟。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30000
大写:贰拾叁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12月09日,履行期限:30天。
地点: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方式:按合同约定
四、付款
1、(一)支付方式:国库集中支付(二)乙方账号:1001298009005552759(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中山西路支行)(三)付款条件为: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款百分之百。乙方给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发票15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12-02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12月02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田立文
委托代理人:吴山
电话:0731-82206315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沈林
委托代理人:屠伟
电话:021-51691155
传真:
地址:上海市市辖区徐汇区石龙路345弄3号18号楼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中山西路支行
帐号:1001298009005552759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