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年12月10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1]003572号-1
采购人(全称):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九华软件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中共湖南省委党校财务内控平台信创改造服务(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中共湖南省委党校财务内控平台信创改造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3572号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5、项目内容:中共湖南省委党校财务内控平台信创改造服务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荣小莉。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42000
大写:肆拾肆万贰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12月10日,履行期限:60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位置
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四、付款
1、(1)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出具正规发票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合同总额70%的预付款;(2)系统开发完成并进入试运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进度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合同总额的25%;(3)余款(合同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1年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4)本条所有款项均为无息支付。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12-06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3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12月06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王勇
电话:13873198632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荣小莉
电话:15116241130
传真: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芙蓉区韶山北路078号1004室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市华兴支行营业部
帐号:43001520061059888328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