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年12月13日
采购合同编号:汨财采计[2021]0154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甲方)
供应商(全称):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汨罗市智慧停车及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汨财采计[2021]0154号
(3)项目内容:汨罗市智慧停车及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包括且不限于在屈原大道、车站路、劳动路、高泉路、楚天路、人民路、建设路、中天路、山塘路、汨新路、归义路、九章路、稻香街、罗城大道、鲁狮坝路、建民路、端阳路等道路进行施划,建设一期路内停车泊位系统。项目经理:郑发旗。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8622240
大写:壹仟捌佰陆拾贰万贰仟贰佰肆拾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11月10日,履行期限:180天。
地点:汨罗市
方式:按合同约定
4.付款
1、根据甲方付款惯例,在每年端午节、中秋节、春节前提供正规发票后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集中兑付。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11-10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11月10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易君磊
电话:0730-5223010
传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周文
电话:18969181980
传真:
开户银行:工行广电支行
帐号:1202051309900020052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