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年12月15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1]003284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总站(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林科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总站张家界等重点生态区松材线虫病智慧防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等重点生态区松材线虫病智慧防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3284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张家界等重点生态区松材线虫病智慧防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全部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张家界等重点生态区松材线虫病智慧防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全部内容,详见采购需求。项目经理:梁雨霁。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894080
大写:玖佰捌拾玖万肆仟零捌拾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12月15日,履行期限:30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四、付款
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函,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金额的50%;货到调试并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40%的款,并退还履约保函;待货物交付至各项目林地且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后,支付合同金额7%的款;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支付尾款(合同金额的3%,尾款不计利息)。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12-17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12月17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黄向东
委托代理人:佘思远
电话:13975857355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烜
委托代理人:梁雨霁
电话:18975140811
传真:/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南路658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鑫泰支行
帐号:810000163302000001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