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年12月20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1]000519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信息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广州航天海特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信息中心湖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危货”车辆智能监管平台(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危货”车辆智能监管平台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0519号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5、项目内容:1.在湖南省“两客”车辆智能监管平台的基础上,增加尾货智能监管功能,搭建湖南省“两客一危”车辆智能监管平台,同时所有数据资源接入厅数据资源体系平台。2.提供设备与平台对接联调服务,协助各市州“危货”车辆智能视频终端数据接入“危货”车辆智能监管平台,实现终端相关数据可靠上传。3.利用湖南省“两客”车辆智能监管平台已搭建的公有云,新增租用云计算服务器11套、数据库服务器2套、存储270T、1600M云宽带,时间为1年。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提供设备与平台对接联调服务,协助各市州“危货”车辆智能视频终端数据接入“危货”车辆智能监管平台,实现终端相关数据可靠上传。项目经理:欧剑波。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375388
大写:贰佰叁拾柒万伍仟叁佰捌拾捌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12月20日,履行期限:150天。
地点:湖南省
方式:软件开发服务
四、付款
1、(1)合同签订后,项目完成完工验收,甲方按中间计量支付程序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2)从完工验收至交工验收阶段,甲方按中间计量支付程序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5%;(3)从交工验收至竣工验收阶段,甲方按中间计量程序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4)竣工验收后,甲方按计量支付程序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合同余款;若甲方支付尾款前,质保期尚未结束的,乙方需提供合同额的5%质保函,合同履行的质保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返还质保函。(均为无息支付)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04-26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玖份,采购人执陆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4月26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虢柱
委托代理人:欧剑波
电话:0731-88770407
传真:0731-88770456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99号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家洪
委托代理人:李德林
电话:020-85466333
传真:020-85466333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588号芯城科技园1栋24楼(湖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万湘支行
帐号:4305018641360000189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