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年12月24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0]004493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肿瘤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格瑞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省肿瘤医院肿瘤防治综合楼建设项目代建(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肿瘤防治综合楼建设项目代建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0]004493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肿瘤防治综合楼建设项目代建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对肿瘤防治综合楼建设项目可研批复后的报建管理、设计管理、项目和子项目招标管理、工程采购管理、监理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项目全过程,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等进行管理项目经理:龙凌。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200000
大写:玖佰贰拾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12月24日,履行期限:1420天。
地点:湖南省肿瘤医院院内
方式:按照合同内容履行
四、付款
1、预付款为总金额30%,主体工程基础完工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报请财政支付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核定代建服务费总金额的20%,主体工程封顶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报请财政支付依据批复的初步概算核定代建服务费总金额的20%,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报请财政支付依据批复的初步概算核定代建服务费总金额的20%,余款待代建范围内工程决算完成后十日内付清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04-01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10份,采购人执5份,供应商执5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4月01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肖亚洲
委托代理人:胡军
电话:13308466969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灿红
委托代理人:龙凌
电话:13908483095
传真: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北路439号浏阳河畔第1栋5楼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三湘支行
帐号:66030155200000198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