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年1月10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1]004420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肿瘤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潇湘泰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省肿瘤医院后装施源器一批(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后装施源器一批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4420号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5、项目内容:后装施源器一批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884000
大写:壹佰捌拾捌万肆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1月10日,履行期限:90天。
地点:湖南省肿瘤医院
方式:
四、付款
1、1.全部设备到货安装,验收合格,凭合格发票于该设备入库次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60%合同总价款。2.六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总价款3.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产品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12-29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12月29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肖亚洲
委托代理人:
电话:0731-88651876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聂婷
委托代理人:
电话:0731-84627377
传真: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商厦恒晟世贸中心830房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鑫泰支行
帐号:810000181013000001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