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年1月24日
采购合同编号:临财采计[2021]A055-1
采购人(全称):临湘市农业农村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万骏船舶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设项目物质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21]A055
(3)项目内容:2021年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设项目物质采购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王德群。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5781000
大写:壹仟伍佰柒拾捌万壹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12月24日,履行期限:120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
方式: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个工作日内交船到采购人指定地
4.付款
1、第一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叁万肆仟叁佰元整(¥4734300.00);第二期:渔政船及趸船主船体完工及机电设备开始安装后(并由驻厂监理师出具验收报告),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进度款。计人民币(大写):陆佰叁拾壹万贰仟肆佰元整(¥6312400.00);第三期:渔政船及趸船验收合格且双方签订交接书,中标人提供船检证书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27%作为尾款。计人民币(大写):肆佰贰拾陆万零捌佰柒拾元整(¥4260870.00);第四期: 渔政船及趸船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质保金)的3%,计人民币(大写):肆拾柒万叁仟肆佰叁拾元整(¥473430.00)。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12-24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采购人执壹份,供应商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12月24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瑜
委托代理人:
电话:13974045789
传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志华
委托代理人:王德群
电话:13907373755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沅江支行
帐号:1912025009200351113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