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年02月28日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公安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乡村“雪亮工程”市本级基础平台建设项目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乡村“雪亮工程”市本级基础平台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2021]10254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怀化市乡村“雪亮工程”市本级基础平台建设项目
6、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20205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仟贰佰零贰万零伍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履行期限:3个月
地点: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市政府左前方
方式:/
四、付款方式
8.1合同项下所有款额应通过甲方和乙方在合同中所约定的银行账号以人民币支付。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
8.2其他条款按合同约定为准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年2月11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2月11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怀化市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潘阮源
电话:0745-2738097
传真:/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市政府左前方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黄均军
电话:0745-2521800
传真:/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北路以东与府前路以北交汇处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鹤城支行
帐号:43001501072050002372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