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年03月11日
茶陵县“乡村雪亮”工程项目采购安装(第三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茶财采计〔2021〕000166
采购代理编号:ZZQWH-2021-03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乡村雪亮”工程项目采购安装(第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日期:2022年3月11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第四章第四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第五章第二节 技术要求
(一)原内容1: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四节附页1
更正为:
(二)原内容2: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四节附页1
更正为:
(三)原内容3: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七、采购标的的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2)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款项按进度支付。2022年4 月10日前,主要货物到场及安装调试,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合同金额的35%;2022年(第2次)付款时间:整体项目如期完工,并通过终验交付采购方正常使用,支付总合同金额的30%;2023年(第三次)付款时间为距第2次付款时间满1年后支付,日常运维考核合格或考核得分85 分及以上支付总合同金额的 30%;预留总合同金额的 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
更正为:七、采购标的的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2)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款项按进度支付。2022年(第1次)付款时间,主要货物到场及安装调试,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合同金额的35%;2022年(第2次)付款时间:整体项目如期完工,并通过终验交付采购方正常使用,支付总合同金额的30%;2023年(第三次)付款时间为距第2次付款时间满1年后支付,日常运维考核合格或考核得分85 分及以上支付总合同金额的 30%;预留总合同金额的 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
(四)原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3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变更为“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4月0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其他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茶陵县公安局
(2)地 址:茶陵县公园路
(3)联系人:陈军军
(4)电 话:0731-252224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株洲庆伟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茶陵县炎帝南路宏达小区
(3)联系人:何志平、向志春、贺美林
(4)邮 编:412400
(5)电 话:0731-25835470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