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年3月15日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1]004253号-1采购人(全称):湖南文理学院(甲方)供应商(全称):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项目信息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文理学院2022年度公费师范生高中教材教辅采购(包2022年度公费师范生高中教材教辅采购)合同2、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度公费师范生高中教材教辅采购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4253号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5、项目内容:2022年度公费师范生高中教材教辅采购(工程项目)承包范围:乙方按合同要求提供教材及服务。项目经理:徐超华。二、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998000大写:玖拾玖万捌仟元整(2)具体标的如下:(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3月15日,履行期限:323天。地点:湖南文理学院校内方式:现场交货四、付款1、公费师范生高中教材教辅为学校统一采购教材,由学校据实结算。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七、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2-01-17生效。八、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7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1月17日九、合同主体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刘宇文委托代理人:电话:0736-7186063传真:0736-7186063地址: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周亦翔委托代理人:徐超华电话:15873653388传真:地址:湖南省 长沙 芙蓉 长沙市五一大道826号新华文大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行帐号:1901002019022500122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