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年3月28日
采购合同编号:沅财采计[2021]000346号-8
采购人(全称):沅江市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江西徵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沅江市人民医院传染病房设备采购项目重新立项
(2)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2021]000346号
(3)项目内容:沅江市人民医院传染病房设备采购项目重新立项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见合同附件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53880
大写:柒拾伍万叁仟捌佰捌拾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3月28日,履行期限:60天。
地点:沅江市人民医院
方式:交货方式
4.付款
1、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付全款的60%即人民币452328元整;质保期满一年后付清余款40%即人民币301552元整。(无维保纠纷)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03-28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3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3月28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建国
委托代理人:沈慧
电话:2889399
传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廖志玲
委托代理人:周雄关
电话:13087236619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贤李渡支行
帐号:36050110659800001717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