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年04月15日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编号: 醴财采计【2021】0133号
采购人(全称):醴陵市教育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醴陵市嘉金厨具设备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醴陵市第三中学教学设施设备采购(第一批)二标包
(2)采购计划编号:醴财采计【2021】0133号
(3)项目内容:厨房设备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228041.00元
大写:肆佰贰拾贰万捌仟零肆拾壹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包干。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1年9月6日前,完成日期:2021年9月26日。总日历天数:20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4.付款:
1、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款总金额的30%。
2、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
3、5%的尾款在设备使用一年之后付清。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9月6日
合同订立地点:醴陵市教育局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龙纪伟
电话:
传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吴群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