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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芦淞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包1)合同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2022-04-19 1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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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年4月19日

采购合同编号:芦财采计[2021]000014号-1

采购人(全称):芦淞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广东龙光奇岭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芦淞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芦淞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芦淞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芦财采计[2021]000014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芦淞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芦淞区包1辖区 项目经理:唐李生。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7147061.6

大写:肆仟柒佰壹拾肆万柒仟零陆拾壹元陆角零分

(2)具体标的如下:

1.png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4月19日,履行期限:1095天。

地点:芦淞区

方式:书面履约

四、付款

1、按月支付。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04-30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6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4月30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苏辉

委托代理人:陈平

电话:0731-22214207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吴浩彬

委托代理人:唐李生

电话:13469121241

传真: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路163号18J

开户银行:株洲农村商业银行明照支行

帐号:82010600001895617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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