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年4月29日
采购合同编号:岳财市采计[2021]000298号-1
采购人(全称):岳阳市三峡二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工武大诚信工程顾问(湖北)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二期PPP项目岳阳大道城市排水排污新建管涵工程王家河盾构始发井以西段监理服务
(2)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1]000298号
(3)项目内容:岳阳二期PPP项目岳阳大道城市排水排污新建管涵工程王家河盾构始发井以西段监理服务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0025013.6
大写:壹仟零贰万伍仟零壹拾叁元陆角零分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4月01日,履行期限:810天。
地点:湖南省岳阳市景源商务中心2楼
方式:
4.付款
1、1.监理费暂以工程概算投资额为计费总额,以累计完成工程进度款为基数,按合同约定的计算规则及下浮率计算累计监理进度款,结合监理季度绩效考核结果,每季度支付上季度监理服务费,支付比例为80%,即:季度监理费=(本季度完成工程进度款/工程概算投资额)*签约合同价*80%-本季度绩效考核应扣款-本季度其他违约扣款=本季度完成工程进度款*0.9064%*0.8-本季度绩效考核应扣款-本季度其他违约扣款。2.政府审计完成且监理人完成所有工作及档案资料移交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应付监理酬金总额(政府审计结果)的90%,剩余10%待工程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满后14日内支付。3.每期监理费支付前,监理人需向委托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4.绩效考核相关标准和要求按照委托人发布的监理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04-01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柒份,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4月01日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张洋
电 话:15687183951
传 真: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赵钦旺
电 话:17771429855
传 真: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光谷科技支行
帐 号:11165000000017509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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