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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本级张家界智慧城市安全运营中心(包1)合同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2022-05-09 14: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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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年5月9日

采购合同编号:张财采计[2020]000149号-2

采购人(全称):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本级(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张家界市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本级张家界智慧城市安全运营中心(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智慧城市安全运营中心

3、采购计划编号:张财采计[2020]000149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张家界智慧城市安全运营中心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3925960

大写:壹仟叁佰玖拾贰万伍仟玖佰陆拾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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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5月09日,履行期限:1095天。

地点:张家界市联通公司三楼

方式:

四、付款

1、项目预付款:本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合同价款总额的20%,即¥2785192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项目进度款: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建成安全运营中心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款合同价款总额50%,即¥6962980元,适用增值税税率6%.项目运营款: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安全运营服务,甲方第二年、第三年向乙方支付项目运营款。每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2.5%,即¥1740745元,二年共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即¥3481490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项目结算款: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运营服务三年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5%,即¥696298元,适用增值税税率6%.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11-28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11月28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田发臣

委托代理人:杨晓文

电 话:13974413727

传 真: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邵金泽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5607444608

传 真:

地 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市分行

帐 号:43001520074050001255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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