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年5月25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1]004708号-1
采购人(全称):邵阳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捷康医疗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邵阳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医疗综合楼手术室净化装修及设备安装项目(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医疗综合楼手术室净化装修及设备安装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4708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医疗综合楼手术室净化装修及设备安装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0587038.13
大写:叁仟零伍拾捌万柒仟零叁拾捌元壹角叁分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5月25日,履行期限:180天。
地点:邵阳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方式: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
四、付款
1、1、签订供货合同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项目开始至最终完成,采购人按进度支付相应进度款项。项目进度按招标清单完成至70%,采购人累计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项目完工、设备安装完成并试运行(2个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累计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项目完成结果审计后,采购人累计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5%,余下审定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采购人付清余款。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05-10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5月10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黄端阳
委托代理人:
电话:0739-5011160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邓小菊
委托代理人:
电话:0731-84636398
传真: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金星北路万泰大厦第1栋15楼1502、1503、1504、1505、1506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号:800113874708014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