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桃江县征地拆迁安置与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弄溪桥棚改项目异地产权置换房源采购(第一次)(包1)合同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2022-05-30 10:26:18
时刻新闻
—分享—

公告日期:2022年5月27日

采购合同编号:桃财采计[2022]000033号-2

采购人(全称):桃江县征地拆迁安置与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佳旺置业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桃江县征地拆迁安置与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弄溪桥棚改项目异地产权置换房源采购(第一次)(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弄溪桥棚改项目异地产权置换房源采购(第一次)

3、采购计划编号:桃财采计[2022]000033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弄溪桥棚改项目异地产权置换房源采购(第一次)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52034324.73

大写:伍仟贰佰零叁万肆仟叁佰贰拾肆元柒角叁分

(2)具体标的如下:

1.png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5月27日,履行期限:365天。

地点:桃江县

方式:

四、付款

1、甲方负责组织被征收人选房,乙方与被征收人签订安置房购房协议之日起,每个月结算一次,所签订的安置房的房款结算后并经甲方确认,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50%安置房购房款;乙方向被征收人交房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35%安置房购房款;剩余15%安置房购房款,甲方在乙方交房后原则上3个月内付清,但如甲方向乙方所购用于安置的房源因为棚改或其他因征收政策可享受相关政策性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税费等),应与乙方结算后按实抵扣再予以付清。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05-16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三份,供应商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5月16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锋

委托代理人:刘斌

电 话:0737-8822789

传 真: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敏

委托代理人:刘敏

电 话:13907378911

传 真:

地 址:湖南省益阳市高新区朝阳办事处姚家湾村

开户银行:湖南桃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82012550000000286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政府采购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