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日期:2022年05月30日
采购人的长潭西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合同争议仲裁案委托代理服务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长潭西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合同争议仲裁案委托代理服务。 预算金额:¥ 9,500,000.00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3号楼南塔22-31层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鉴于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在2015年就同案件为仲裁委托代理人,对本案顺利进行并为采购人争取最大利益具有优势,为保证仲裁案的服务一致性和延续性,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六、公示期限:自2022-05-31至2022-06-07止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31-88770072
2、监管部门名称: 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一号
联系电话:85165284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