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年06月06日
采购合同编号:潭市财采计(2021)0123号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湘潭华银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机关三食堂经营权外包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1)0123号
(3)项目内容:湘潭市机关三食堂经营权外包服务项目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7280000.00元
大写:壹仟柒佰贰拾捌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5月20日
地点:湘潭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方式:成交单位负责实施
4.付款
服务费用分月支付,中标人按合同规定完成每月服务内容并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采购人于次月一次性支付上个月服务费。餐费以实际用餐人数为准,费用分月按实结算。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年5月20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一份,供应商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5月20日
甲方:(公章)湘潭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公章)湘潭华银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