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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集中配送项目合同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2022-06-10 10: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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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年06月09日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2]100015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中心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邵阳神农中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集中配送项目

2、合同项(包)号:1

3、合同项(包)名称:传统中药饮片集中配送

4、项目内容:传统中药饮片供货及配送

二、合同金额

1、供货金额约为180万元/年,供货配送周期内原则上根据标的种类、中标单价及实际送货数量按实结算。

1、中标百分率(折扣率)为:99%(百分之玖拾玖)。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签订后,供货价格(中标单价)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可不抗因素(如原材料的市场价有所调整)而导致供货价格需要调整,须由乙方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报由采购人进行议价决定。

三、具体标的清单及中标单价:(详见附件)

四、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送货配送期限:三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至2025年5月底)。

2、配送地点:邵阳市中心医院

3、配送方式:分批次送货,甲方通知乙方每批次配送的种类、数量和时间。

五、付款方式

乙方每批次的配送完成后,甲方在180天内支付该批次全部货款。(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有效票据)。

六、技术要求

1、种类要求:乙方配送的传统中药饮片应根据甲方制定的《采购目录清单》为基础。因甲方医疗业务发展的需要,目录需要调整、更新、新增的,报请甲方同意后才能进行调整。所配送的传统中药饮片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湖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内的品种。动物类药材要附相关的批准证明材料。

2、质量要求:

(1)乙方配送的传统中药饮片的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及《湖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规定传统中药饮片的相关标准,还应符合甲方的用药习惯。乙方应保证配送饮片提供齐全的质量、资质、检验生产批件、注册证、合格证明等方面的证明文件。饮片必须按照标准养护措施进行送货,以防止饮片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变化、损坏或丢失。如因饮片的质量等原因所导致的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质量、价格、包装等均符合条件的传统中药饮片,且产品外包装标签上必须标示有品名、产地、规格、重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并附质量合格标志。如违反合同约定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乙方为甲方配送的包装材质、规格及分包要求应为符合甲方使用科室要求。

3、检验:

(1)乙方按合同交付的传统中药饮片质量应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2)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传统中药饮片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如果乙方同意进行传统中药饮片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传统中药饮片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传统中药饮片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3)甲方在接收传统中药饮片时,应对传统中药饮片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质量、《传统中药饮片目录清单》要求和订单数量要求的传统中药饮片,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中药饮片在48小时内进行更换,且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

(4)甲方将组建传统中药饮片质量监督组,每月定期、不定期对传统中药饮片进行全面质量检查,重点抽查易霉变、虫蛀、结串、走油的品种,对质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及《湖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予以退货处理。

七、配送服务要求

1、配送时间要求:乙方按甲方的采购计划及时配送传统中药饮片(包括品名、规格、包装、生产厂家、用量),并不得随意更改,如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更改的需经甲方同意,并按规定的时间送到甲方的仓库。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送货配送计划后48小时内将货物配送到甲方的仓库,节假日照常配送,并提供以下服务。

(1)传统中药饮片的现场搬运及入库。

(2)提供传统中药饮片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传统中药饮片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中传统中药饮片及时更换,不得影响临床用药。

(4)在甲方指定地点为供应传统中药饮片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5)乙方为本项目配备1-2名专职人员到甲方处协助传统中药饮片验收、养护、发放等工作。

2、乙方在供货配送过程中,如发现霉变虫蛀、质量不合格现象及近效期药品,除无条件进行更换有质量问题的饮片外,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警告、列入甲方药品供应商不良记录列表、直至取消其供货资格,以后不得参与甲方传统中药饮片招标。

八、检验

1、乙方配送的中标饮片样品在中药库按效期留样备查,入库验收时如发现与留样不相符的,予以退货处理。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传统中药饮片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如果乙方同意进行传统中药饮片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传统中药饮片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传统中药饮片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甲方在接收乙方配送的传统中药饮片时,应对传统中药饮片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质量、《传统中药饮片目录清单》要求和订单数量要求的传统中药饮片,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中药饮片在48小时内进行更换,且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

3、甲方将组建传统中药饮片质量监督组,每月定期、不定期对乙方配送的传统中药饮片进行全面质量检查,重点抽查易霉变、虫蛀、结串、走油的品种,对质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及《湖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予以退货处理。

4、因各级药检部门抽检饮片所产生的费用以及相关监督部门协调处理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甲方将定期对乙方配送的传统中药饮片进行质量评估,评估结果三次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供货配送合同。

九、其他要求

1、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要求甲方医务人员开具指定传统中药饮片,同时禁止给予甲方医务人员任何形式的回扣,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为保障甲方业务发展,保证临床专科用药、临时用药、特需用药的需求,乙方新增饮片品种必须按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交甲方讨论通过后按计划供货。

3、禁止乙方转让集中供应权。乙方必须及时配送甲方所需传统中药饮片,不得由其他中药饮片代理商代为配送。凡发现乙方转让配送业务的,可取消乙方的饮片配送资格,并酌情扣除质量保证金。

4、实行配送企业库存管理控制权。乙方须跟踪库存变化主动补货,并将传统中药饮片按甲方需求计划配送到甲方仓库,藉此在甲方“零库存”管理,以降低甲方流动资金的压力和运行成本,以及传统中药饮片过期和报损的消耗。

5、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派专人负责传统中药饮片质量管理,为本项目建立专门的采购配送档案,甲方将以此作为考核的内容之一。

6、为更好保障传统中药饮片供应质量,提高患者就诊满意度,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门诊中药房、饮片储存仓库、煎药室等硬件升级改造;积极配合甲方完善传统中药饮片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甲方管理人员的培训方案以及和医院定期沟通的方案,有明确的售后服务承诺,随访计划表。

7、当乙方的品种无法满足甲方的临床需求时,甲方可选择其他公司补充配送。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向合同订立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向合同订立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招标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加盖骑缝章)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柒份,正本肆份,副本叁份。甲方执正本贰份、副本壹份,供应商执正本贰份,监督管理部门、代理机构各执副本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5月31日

邵阳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集中配送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2]100015

甲方(全称):邵阳市中心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民达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集中配送项目

2、合同项(包)号:2

3、合同项(包)名称: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配送

4、项目内容:中药配方颗粒供货及配送

二、合同金额

1、供货金额约为350万元/年,供货配送周期内原则上根据标的种类、中标单价及实际送货数量按实结算。

2、中标百分率(折扣率)为:100%(百分之百)。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签订后,供货价格(中标单价)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国家或省药品的质量执行标准的改变,药品价格上涨、下调幅度调整供货价,须由乙方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报由甲方进行议价决定。

三、具体标的清单及中标单价:(详见附件)

四、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送货配送期限:三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至2025年5月底)。

4、配送地点:邵阳市中心医院。

3、配送方式:分批次送货,甲方通知乙方每批次配送的种类、数量和时间。

五、付款方式

乙方每批次的配送完成后,甲方在180天内支付该批次全部货款。(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有效票据)。

六、技术要求

1、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所配送的中药配方颗粒为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中国药典的药品,保证所供药品到货入库的剩余有效期不少于1年。

(2)乙方配送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不少于《采购目录清单及限价》所要求的种类,并保证能满足日常的临床诊疗需要,并承诺与医院签订“供货承诺书”。

(3)乙方所配送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企业制定有严格的内控药品标准(包括原料、各单元工艺环节物料、中药配方颗粒成品检验标准及过程控制指标),明确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措施、关键质控点及相关质量要求,使作为初始原料的中药材、作为提取用原料的饮片、作为制剂用原料的中间体和作为终产品的成品应符合相关部门规定标准,保证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

(4)乙方配送的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符合2020年版《中国药典》《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甲方有权随时对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过程进行抽查检验,或者派出专人监督。

(5)乙方承诺与甲方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并提供每一送货批次中药配方颗粒的质检报告。必要时甲方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配送的中药配方颗粒所使用的设备、包装材料等须符合行业标准,保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

(7)乙方配送的中药配方颗粒的效期应符合医院药品入库验收标准,以保证药品质量。

七、配送服务要求

1、甲方下达配送计划,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提供颗粒品种、规格和数量,必须按约定时间及时配送到甲方各药房。服务配送时间在48小时以内,急救药品和临床急需药品在6小时内,节假日照常配送。其他临时需求购买的中药配方颗粒做到即买即送。

2、相关的配套服务要求:

(1)乙方提供调配药品所需的药柜和其他配件,供甲方调剂使用,并定期对调配设备进行更新、维护和保养,保障调剂工作的正常进行。

(2)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材料和调剂所需的一应耗材。

(3)对于近效期颗粒,乙方进行更换。

(4)以上各项涉及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八、其他要求

1、售后服务承诺:乙方提供配送能力及质量保证承诺、售后配套服务承诺。

2、乙方在送货及配送过程中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诚信经营。

3、乙方必须产品齐全,保证临床用药。不得以任何借口(如无货,采购量少等)不及时执行医院药品采购计划。

4、乙方必须在保证药品质量、执行国家物价的前提下执行中标价格,不得随意抬高产品价格。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向合同订立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向合同订立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招标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加盖骑缝章)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柒份,正本肆份,副本叁份。甲方执正本贰份、副本壹份,供应商执正本贰份,监督管理部门、代理机构各执副本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0731-8228910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商学院支行

帐号:4300 1571 0610 5250 2783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5月31日

邵阳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集中配送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2]100015

甲方(全称):邵阳市中心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国药控股湖南中医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集中配送项目

2、合同项(包)号:3

3、合同项(包)名称: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集中配送

4、项目内容: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供货及配送

二、合同金额

1、供货金额约为500万元/年,供货配送周期内原则上根据标的种类、中标单价及实际送货数量按实结算。

2、中标百分率(折扣率)为:100%(百分之百)。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签订后,供货价格(中标单价)原则上不调整。如遇可不抗因素而导致供货价格需要调整,须由乙方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报由采购人进行议价决定。

三、具体标的清单及中标单价:(详见附件)

四、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5、送货配送期限:三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至2025年5月底)。

6、配送地点:邵阳市中心医院

3、配送方式:分批次送货,甲方通知乙方每批次配送的种类、数量和时间。

五、付款方式

乙方每批次的配送完成后,甲方在180天内支付该批次全部货款。(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有效票据)。

六、技术要求

1、种类要求:乙方配送的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应根据甲方制定的《采购目录清单》为基础。因甲方医疗业务发展的需要,目录需要调整、更新、新增的,报请甲方同意后才能进行调整。所配送的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湖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内的品种。动物类药材要附相关的批准证明材料。

2、质量要求:

(1)乙方配送的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对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的相关标准,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及《湖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规定,以及甲方的用药习惯。乙方应保证配送饮片提供齐全的质量、资质、检验生产批件、注册证、合格证明等方面的证明文件。饮片必须按照标准养护措施进行送货,以防止饮片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变化、损坏或丢失。如因饮片的质量等原因所导致的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质量、价格、包装等均符合条件的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且产品外包装标签上必须标示有品名、产地、规格、重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并附质量合格标志。如违反合同约定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乙方为甲方配送的包装材质、规格及分包要求应为符合甲方使用科室要求。

七、配送服务要求

1、配送时间要求:乙方按甲方的采购计划及时配送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包括品名、规格、包装、生产厂家、用量),并不得随意更改,如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更改的需经甲方同意,并按规定的时间送到甲方的仓库。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送货配送计划后48小时内将货物配送到甲方的仓库,节假日照常配送,并提供以下服务。

(1)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的现场搬运及入库。

(2)提供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中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及时更换,不得影响临床用药。

(4)在甲方指定地点为供应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5)乙方为本项目配备1-2名专职人员到甲方处协助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验收、养护、发放等工作。

2、乙方在供货配送过程中,如发现霉变虫蛀、质量不合格现象及近效期药品,除无条件进行更换有质量问题的饮片外,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警告、列入甲方药品供应商不良记录列表、直至取消其供货资格,以后不得参与甲方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招标。

八、检验

1、乙方配送的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样品在中药库按效期留样备查,入库验收时如发现与留样不相符的,予以退货处理。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如果乙方同意进行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甲方在接收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时,应对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质量、《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目录清单》要求和订单数量要求的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中药饮片在48小时内进行更换,且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应用。

3、甲方将组建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质量监督组,每月定期、不定期对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进行全面质量检查,重点抽查易霉变、虫蛀、结串、走油的品种,对质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及《湖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予以退货处理。

6、因各级药检部门抽检饮片所产生的费用以及相关监督部门协调处理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7、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的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进行质量评估,评估结果三次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供货配送合同。

九、其他要求

1、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要求甲方医务人员开具指定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同时禁止给予甲方医务人员任何形式的回扣,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为保障甲方业务发展,保证临床专科用药、临时用药、特需用药的需求,乙方新增饮片品种必须按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交甲方讨论通过后按计划供货。

3、禁止乙方转让配送权。乙方必须及时配送医院所需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不得由其他中药饮片代理商代为配送。凡发现乙方转让配送业务的,取消其中配送资格,并酌情扣除质量保证金。

4、实行配送企业库存管理控制权。乙方须跟踪库存变化主动补货,并将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按甲方需求计划配送到甲方院仓库,藉此在甲方“零库存”管理,以降低甲方流动资金的压力和运行成本,以及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过期和报损的消耗。

5、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派专人负责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质量管理,为本项目建立专门的采购配送档案,甲方将以此作为考核的内容之一。

6、为更好保障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供应质量,提高患者就诊满意度,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门诊中药房、饮片储存仓库、煎药室等硬件升级改造;积极配合甲方完善中药破壁饮片及单包装饮片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甲方管理人员的培训方案以及和医院定期沟通的方案,有明确的售后服务承诺,随访计划表。

7、当乙方的品种无法满足甲方的临床需求时,甲方可选择其他公司补充配送。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向合同订立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向合同订立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招标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乙方加盖骑缝章)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柒份,正本肆份,副本叁份。甲方执正本贰份、副本壹份,供应商执正本贰份,监督管理部门、代理机构各执副本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0731-8557378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司门口支行

帐号:1901 0040 0920 0053 209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5月31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中心医院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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