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年6月29日
采购合同编号:株财采计[2021]000363号-1
采购人(全称):株洲市公安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广州泛美实验室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株洲市公安局株洲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专业实验室专业装修工程项目采购(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专业实验室专业装修工程项目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1]000363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株洲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专业实验室专业装修工程项目采购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5192040
大写:贰仟伍佰壹拾玖万贰仟零肆拾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6月29日,履行期限:270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采购人
四、付款
1、收到乙方的正规发票后,按以下方式进行付款。(1)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2)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经试运行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3)待财政部门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后设备部分支付至设备审核金额的90%,工程部分支付至工程审核金额的97%;(4)余款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纠纷等问题,质保期满后甲方无息付清设备部分、工程部分的质量保证金。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03-21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3月21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高军
电 话:15507330510
传 真: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魏志刚
电 话:020-38029119
传 真: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22号保利世贸中心E座13楼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永福支行
帐 号:279808426858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