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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人民医院业务能力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2022-07-12 15: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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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2日

炎陵县人民医院的炎陵县人民医院业务能力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需求

1、政府采购编号:株炎财采计【2022】000036,委托代理编号:HNPJ-ZZ-3462

2、采购项目名称:炎陵县人民医院业务能力提升项目

3、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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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在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的同时,请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投标相关程序规定(株洲)》。

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以上两个网站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为准。

3、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9日。

4、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内,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使用CA证书登录"会员端",在“采购业务”模块中,点击“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找到对应的标段信息点击后面的“操作”按钮,再点击“我要投标”;然后在“采购公告及文件下载”菜单中,找到对应的项目信息点击后面的“下载”按钮,进行文件下载(注:须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内进行文件下载操作,逾期将不能进行下载)。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的,应及时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6、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8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1)请投标人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省公共资源版)”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予以拒收。

(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请投标人携带制作投标文件使用的CA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及开标地点参加开标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0〕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炎陵县人民医院

(2)地 址:株洲市炎陵县炎陵大道

(3)联系人:戴永安

(4)电话:0731-26222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1栋17楼1701-1718室

(3)联系人:欧阳永胜、刘瑞

(4)邮 编:412007

(5)电 话:0731-28522277

(6)电子邮箱:hunanpj@163.com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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