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2日
湘潭市城市管理信息监督指挥中心(招标人名称)的湘潭市城市管理信息监督指挥中心智慧城管渣土管理平台建设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城市管理信息监督指挥中心智慧城管渣土管理平台建设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22)0131号
3、招标代理编号:HXXT-2022002
二、招标人的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 拒绝 (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请从2022年7月12日~2022年8月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2年8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 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下载/获取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最新答疑文件,并按照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缴纳。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投标解密采取在开标现场解密的方式,投标解密时,请携带CA 证书,否则将无法完成标书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开标时间:2022年8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市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招标人信息
(1)名 称:湘潭市城市管理信息监督指挥中心
(2)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251号
(3)联系人:刘赞
(4)电 话:0731-5551555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恒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281号
(3)联系人:周女士
(4)电 话:0731-58399771
(5)电子邮箱:510878172@qq.com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1 金额为:伍万元整。
1.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
1.2.1 银行转账:
①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
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②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 信息。
1.2.2 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的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注: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以备查账)
1.2.3银行保函: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具有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银行业法人及分支机构。专业担保公司是指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并取得银行一定额度授信的担保机构。
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2、购招标文件款、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及联系方式
开户名称:湖南省恒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城西支行
银行账号:601577599129
财务部联系人、电话
财务部联系人:周会计
财务电话:0731-58399777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