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年7月15日
采购合同编号:衡财采计[2022]-030065-1
采购人(全称):衡阳市住建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江流域(衡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编制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22]-030065
(3)项目内容:湘江流域(衡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编制政府采购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3477300
大写:壹仟叁佰肆拾柒万柒仟叁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7月14日,履行期限:120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按合同约定
4.付款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牵头单位支付合同额的10%,提交的规划大纲通过评审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牵头单位支付合同款的20%,规划报名初步成果提交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牵头单位支付合同款的30%,规划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牵头单位支付合同款的30%,规划报告通过政府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牵头单位支付合同款的10%。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07-14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十五份,采购人执三份,供应商执十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具体条款详见附件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7月14日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向阳
委托代理人:肖志敏
电 话:0734-8222564
传 真:0734-8222564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桂许德
委托代理人:章晋门
电 话:021-65427100
传 真:021-65420093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曲阳路支行
帐 号:310066616010149012733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胡依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