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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2022年“雪亮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2022-08-16 16: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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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年08月16日

项目概况

新田县2022年“雪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到湖南金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中兴路富强小区Q栋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新田县2022年“雪亮工程”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新田财采计【2022】054号

3、采购代理编号:HNJL-CGX-20220721

4、采购项目预算:1159.7万元。

5、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1159.7万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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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投标人需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用于响应基本条件,如未提供视同于未满足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3、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等有关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17日至2022年08月23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金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中兴路富强小区Q栋2楼)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获取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行政章(加盖的公章为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原件备查,未加盖投标人行政章或资料不全的报名将被拒绝。

2、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需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并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内按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流程进行电子报名等各项操作,如未按要求办理且没有按流程操作的投标单位,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位于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湖南政府采购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名称:新田县公安局

(2)地址:新田县龙泉镇人民路35号

(3)联系人:邓先生

(4)电话:18007466371(经本人同意公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金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中兴路富强小区Q栋2楼

(3)联系人:唐丽

(4)电话:18975784133(经本人同意公开)

(5)电子邮箱:3101830664@qq.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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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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