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2022-08-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麓山实验室集聚区农科院片区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湘发改投资【2022】4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湖南省农业科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岳麓山实验室集聚区农科院片区项目勘察设计
2.2项目地点:长沙市芙蓉区湖南农业大学和湖南省农业科学院交界处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基础科学研究部、种源创新研究部、水稻品种创制中心、油菜品种创制中心、旱粮品种创制中心、安全风险防控平台、生态模拟育种平台、种质资源库及表型鉴定平台、总部大楼(含产业服务中心)、成果展示中心和地下室(含北区地下室、总部展示区地下室),共建设10栋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30797.46㎡,地上建筑面积180297.46㎡,地下建筑面积50500㎡,以及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智能化、消防、室外等配套工程。
2.4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估算200072.6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47127.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029.41万元,预备费用16415.70万元,建设用地费用19500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
2.6招标范围:(1)勘察部分:按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地块土方方格网(含土方平衡测算)),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含配合勘察报告审查机构审查完毕)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
(2)设计部分:按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完成满足符合该项目技术要求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各专业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等专项设计)等,直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初步设计批复及概算批复等。
(3)其他部分:包括完成省农科院926亩土地的调规工作,报长沙市政府审批,完成926亩土地范围的道路规划修改,完成因用地和道路调整带来的交通影响评价工作,装配式设计审查、编制环境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节能评估报告、完成土壤氡含量检测等,完成相关评审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以上服务内容编制、评审及评审会务、档案移交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具体详细范围及内容以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为准。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本项目勘察设计总服务期:45日历天)日,其中: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后续服务:/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不少于1个(1至3个)☑已完成□正在实施□新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095天),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总额不少于100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1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含方案及初设)。
业绩证明材料: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由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牵头单位))委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勘察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由承担勘察任务单位委派,勘察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7其他要求:(1)本招标公告“3.2.1资质要求”明确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参与本次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须明确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 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于(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08-24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9-26 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950072。
9.其他
(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4121592。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农业科学院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马坡岭远大二路892号
邮编:410000
联系人:雷雨
电话:0731-84691212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
邮编:410000
项目负责人:罗成、李玲汝、傅裕文
电话:0731-85135397
传真:0731-85135397
电子邮件:/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