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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合同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2022-08-31 10: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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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年08月30日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麻财采计20221010

采购人(全称):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锦江农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麻阳苗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

3、采购计划编号:麻财采计20221010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

6、项目经理: /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68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大写:壹仟陆佰捌拾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2)具体标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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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时间:2022年9月1日,完成日期2023年7月10日。总日历天数:以学生在校开餐天数为准。

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

方式:食材采购及配送。

四、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后付款。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贰份,供应商贰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7月29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法定代表人: 周华银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传 真: /

乙方:湖南锦江农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彭玉辉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传  真: /

开户银行:

帐 号: /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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