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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中医医院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理服务项目(包1)合同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2022-09-07 11: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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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年9月6日

采购合同编号:永定财采计[2022]060号-1

采购人(全称):张家界市中医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张家界市昌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市中医医院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理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永定财采计[2022]060号

(3)项目内容:张家界市中医医院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理服务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详见合同扫描件 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89655

大写:肆拾捌万玖仟陆佰伍拾伍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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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8月31日,履行期限:365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详见合同扫描件

4.付款

1、医疗废物处理费每月结算一次,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和现金方式均可;乙方提供税务发票后,甲方应于下个月15日前转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付现。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08-31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采购人执一份,供应商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8月31日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侯启年

委托代理人:张女士

电 话:0744-8222453

传 真: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建民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44-8203119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张家界分行

帐 号:580757358000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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