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年9月23日
采购合同编号:岳云财采计[2022]059号-1
采购人(全称):岳阳市四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润吉药业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四人民医院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岳云财采计[2022]059号
(3)项目内容:岳阳市四人民医院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设备采购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岳阳市四人民医院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经理:陈慧娟。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0580000
大写:贰仟零伍拾捌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9月20日,履行期限:60天。
地点:岳阳市四人民医院
方式:合同中约定
4.付款
1、货到初验合格后支付到货物总价30%(小写:6174000.00元,大写:陆佰壹拾柒万肆仟元),装机运行正常后(验收合格)支付至货物总价的95%(小写:19551000.00元,大写:壹仟玖佰伍拾伍万壹仟元整),余款5%(小写:1029000.00元,大写:壹佰零贰万玖仟元整)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设备运行满12月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并经甲乙双方复验合格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09-20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两份,供应商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9月20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程先生
委托代理人:陈慧娟
电话:0730-8426023
电话:0731-85140023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福支行
帐号:82010100001940225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