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7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邵阳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特许经营项目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2】000190
原公告的采购代理编号:DCZXHNCG[2022]054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9月16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2日上午10时00分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运营处理能力:至少提供一个通过收购获得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或一个自行建设的餐厨垃圾运营项目业绩。具备者得10分,不具备不得分。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一个月内项目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企业”。
现更正为:“运营处理能力:至少提供一个通过收购获得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或一个自行建设的餐厨垃圾运营项目业绩。具备者得10分,不具备不得分。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一个月内项目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
2、其他内容不变。
三、澄清信息(一):
询问事项1:P5,“存量资产具体内容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准”,资产评估报告预计什么时候可以提供给投标人?
答复:可提供资产评估汇总表,或投标方可派员前来查阅。
询问事项2:P7,“特许经营期限设定为自正式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项目正式移交之日起 30 年”,正式移交的定义是什么?是否在项目通过试运营、投入商业运营之后?
答复:(1)正式移交指签署项目协议后,清点核对本项目存量范围内的全部房屋及构筑物、设施、设备与资料,并向项目公司移交,项目公司应在移交当日签署相应资产接收单据;(2)正式移交日是在试运营、投入商业运营之前。
询问事项3:P11,“本项目餐厨垃圾经生物技术处理后,产生的残渣脱水后外运至政府方指定地点处置”,该地处置点是什么?距离厂址距离为多远?是否需要处置费?每吨处置费用为多少元?
答复:(1)脱水残渣处置点为项目相邻的邵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距离500米左右;(2)外运至指点地点后的处置费未包含在本次招标价格中。
询问事项4:P12,“本项目获得的上级奖补资金或其他资金及上网电价补贴,政府方有权将该资金或获得的电价补贴用于支付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费”。上网电价补贴是由电网公司支付给项目公司,不属于政府补贴资金,建议明确不用于政府方支付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费。
答复:政府支付的服务费为弥补项目收入与投资成本、运营成本及合理收益的缺口补助,本次服务费价格未考虑项目公司获得该部分补助,若项目公司获得该补助的,该部分补助应当用以抵扣政府方应付的缺口补助即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费。
询问事项5:P13,“项目公司与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或各县市餐厨垃圾行业主管部门签订《餐厨垃圾处理服务协议》,约定垃圾供应标准、保底量、付费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本项目保底量为多少?
答复:本项目保底量暂按可研及初步设计处理规模定为200吨/天,各县(市)保底量、具体补贴方式及补贴比例(不足量或超出量补贴价格)等,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将在项目服务协议中进一步明确。
询问事项6:P15,“特许经营者的主要权利:在特许经营期内,如项目需要进行扩建的,项目公司依法依规负责实施改扩建并承担相应费用”。扩建部分资产归属方是政府方还是项目公司?如因国家、地方环保标准提升等原因,项目公司需要对存量资产进行升级改造,升级改造部分的投资由谁承担?资产归属方是谁?由此导致的项目运营成本上升,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答复:(1)改扩建资产、升级改造投资由项目公司承担,相应的资产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归属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应解除和清偿项目公司改扩建形成的增量资产的债务、质押、留置权等,将本项目的所有硬软件设施及其它配套设施的全部权利移交给邵阳市城管局或其指定单位。(2)由此导致项目运营成本上升等事项依法经测算可另行协商调价或补偿。
询问事项7:P16,“负责支付项目前期咨询费用、代理费用”,具体包含哪些费用?相应的金额为多少?是否包含在经营权转让费中?
答复:本项目需支付的前期费用为前期咨询服务费用,具体根据业主方提供的相关前期费用合同及文件确定。该费用未包含在经营权转让费用中,需中标人另行承担。
询问事项8:P17,“本项目经营权转让范围内的资产不得用于抵押和担保”,其中的资产是不是指土地、厂房、设备、车辆等有形固定资产?请给与明确。
答复:本项目经营权转让范围资产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询问事项9:P20 中提出“中标后需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 10%履约担保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10%,是指经营权转让费的10%?还是年采购预算金额的 10%?需要什么时间内支付?P66中同时提出“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壹亿元”,该金额是否包含履约担保金?招标文件中未约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多少个工作日内需签订“协议”,建议将条款改为“中标人与甲方签订 xx 协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壹亿元人民币”。
答复:P20“中标后需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 10%履约担保金”中所述的履约保证金是年采购预算金额的 10%;P66中同时提出“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壹亿元”,按招标文件执行,该金额不包含履约担保金。
询问事项10:P20,价格评审优惠中,“本项目属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类型:给于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报价给予 10%的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招标文件中前后表述存在不一致,请确认本项目适用价格评审优惠的对象是中小企业还是小微企业?
答复:招标文件P20的表述为“给于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报价给予10%的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已明确给予为小微企业10%的折扣优惠,不存在表述不一情况。
询问事项11: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内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归属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请问政府方未来将如何处置所有权?如何保障未来所有权的处置不会影响项目的经营权?
答复:政府方有义务依法保障公共服务和项目正常经营。相关权利义务以协议约定为准。
澄清信息(二):
询问事项1:收运处理量为200t/d(180t/d餐厨+20t/d地沟油),请问本项目现阶段的收运处理保底量是多少?
答复:根据实施方案,本项目日处理餐厨垃圾保底量为量200吨/天。
询问事项2:请提供餐厨及地沟油的含油率及粗油脂售价。
答复:参考可研报告,餐厨垃圾泔水含油率设置为3.50%,餐厨垃圾废油脂含油率设置为30.80%。粗油脂售价按近6年市场价格加权平均估算。
询问事项3:请提供沼气发电量,售电单价。
答复:参考可研报告,沼气年平均发电量为284.68万kw·h;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5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2020年08月03日)关于提高沼气并网电价补贴的建议答复,售电单价按0.45元/kw·h。
询问事项4:请问委外垃圾是否需要支付处理费用?单价是多少?
答复:委外垃圾的概念不明确,如指收运的餐厨垃圾中含有其它生活垃圾,涉及到餐厨垃圾收运质量的,由项目公司负责把关。
询问事项5:污水标准是一级,请问反渗透出来的浓液处置方式?
答复:根据可研报告,本项目使用反渗透RO膜。
询问事项6:请问污泥的去向?
答复:污泥的处置点为邵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询问事项7:请问现在实际运营的运营成本如何,包含水、电、气、人工费等折算每吨运营费用多少?
答复:本项目暂未实际运营。
询问事项8:请提供资产评估报告。
答复:可提供资产评估汇总表,或投标方可派员前来查阅。
询问事项9:评分标准“运营能力”:投标人需提供近一个月内项目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企业,请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否为项目主管部门?中标通知书和特许经营协议可否作为证明材料?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询问事项10:请问本项目是否通过验收且正式商业运营?
答复:本项目完成了分部分项的验收和设备的调试,暂未正式商业运。
澄清信息(三):
询问事项1:招标文件未明确本项目是否完成环保验收、竣工验收、政府决算审计等;如未完成,请明确责任主体;如本项目无法达到验收标准,为达到验收标准所增加的相关费用是由采购人还是原项目施工方承担?
答复:本项目完成环保验收、工程的竣工验收,政府决算审计计划安排在2023年5月进行;设计范围内未完成的工程由招标方负责;为达到验收标准所增加的相关费用由招标方负责督促施工方承担。
询问事项2:招标文件内未提供本项目资产清单及相关参数、图纸资料等,是否可以提供相关资料?
答复:可提供资产评估汇总表。
询问事项3:本项目是否需配置中央控制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如需配置,平台搭建费用由招采购人还是项目公司承担?
答复:本项目已配置信息化监管平台,项目运营期内,如需增加配置信息化监管平台的,由项目公司负责。
询问事项4: 根据招标文件附件采购需求五、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体系(二)项目主要边界条件(1)特许经营者(项目公司)的主要权利和义务(2)主要义务:负责支付项目前期咨询费用、代理费用。请明确项目前期咨询费用、代理费用的金额或计算方式。
答复:本项目需支付的前期费用为前期咨询服务费用,具体根据业主方提供的相关前期费用合同及文件确定。该费用未包含在经营权转让费用中,需中标人另行承担。
询问事项5: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邵阳市双清区、大祥区、北塔区、经开区(以下简称“四区”)、邵东市、新邵县、邵阳县、隆回县等一市三县四区。项目公司与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或各县市餐厨垃圾行业主管部门签订《餐厨垃圾处理服务协议》,请明确各县市餐厨垃圾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已获授权签署《餐厨垃圾处理服务协议》。
答复:本项目运营范围内各县(市)与项目公司的《餐厨垃圾处理服务协议》由甲方负责组织协调各县(市)签订。
询问事项6: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发酵残渣经脱水后与预处理产生的分拣渣一同送邵阳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或其他政府方指定地点处置;产生的沼液进入废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气浮+膜生物反应器+纳滤+反渗透”的处理工艺,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排入邵阳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渗滤液处理站尾水排放管道,最终进入邵水河。请明确分拣渣、发酵残渣以及废水排放处置费用收费标准以及费用承担主体。
答复:分拣渣、发酵残渣外运及外运后处置费用暂未包含在本次招标价格中。本项目厂区内已有污水处理设备,废水处置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询问事项7:本项目沼气发电上网需要办理并网手续,请明确相关手续由中标方负责还是采购人负责办理。
答复:本项目沼气发电上网手续由采购方负责办理。
询问事项8:根据招标文件,政府方有权在不影响本项目合理运营的情况下,根据公共服务的实际需要,依法调整本项目的经营权范围。请明确政府方调整服务范围的前提。
答复:运营期内的服务范围调整暂不明确,若出现调整的,政府方在不影响项目合理运营的情况下,根据公共服务的实际需要,依法调整本项目的经营权范围。
询问事项9:根据招标文件附件采购需求五、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体系:项目公司成立后,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通过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约定双方在项目合作期内,在运营管理、养护维修、付费机制、绩效考核、履约担保、项目移交及不可抗力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项目公司与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署《经营权转让协议》,约定存量资产转让的转让范围、支付方式等相关事宜。但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壹亿元,一个月内付至经营权转让费的50%,三个月内付清全额经营权转让费。关于资产转让费的支付主体是中标人还是项目公司,请予以明确。同时请明确采购人收取转让费后提供的发票类型及发票税率。
答复:资产不进行转让,应为特许经营权的转让费,在合同规定支付转让费的期限内,如成立了项目公司则由项目公司支付,如未成立项目公司则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人收取转让费后出具收据。
询问事项10: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费是否包含废油脂的收运处置服务费?
答复: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费已包含废油脂的收运处置服务费。
询问事项11: 根据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值为25757.37万元,请采购人提供资产明细以及各部分资产的价值明细。
答复:可提供资产评估汇总表。
四、其他补充说明
4.1 请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线上下载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及时查阅本更正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本澄清更正公告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公开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公开招标文件内容有和前面发布更正公告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地址:邵阳市大祥区邵阳大道
(3)联系人:曾科长
(4)电话: 15807393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776号院内3楼
(3)联系人:彭博恒、黄鸿麒、陆思霞
(5)电话:0731-85368627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