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9日
采购合同编号:岳财市采计[2021]000323号-1
采购人(全称):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甲方)
供应商(全称):岳阳市博物馆(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临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临港创新创业基地考古勘探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1]000323号
(3)项目内容:岳阳市临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临港创新创业基地考古勘探服务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需求所有范围 项目经理:廖阳。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000000
大写:贰佰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4月01日,履行期限:360天。
地点:临港创业基地
方式:按合同履行
4.付款
1、甲乙两方完成合同签订,10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完成重点勘探部分工作,经甲方认定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整体项目完成,乙方提供勘探成果及相关批复后,支付剩余30%。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04-01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4月01日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贤德
委托代理人:袁许辉
电 话:13762082909
传 真: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黄军认
委托代理人:廖阳
电 话:13873008613
传 真: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岳阳市东茅岭支行
帐 号:43001620066052500183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