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0日
采购合同编号:平财采计[2022]000043号-1
采购人(全称):平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平江县润恒自来水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平江县众欣安居小区自来水安装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平财采计[2022]000043号
(3)项目内容:平江县众欣安居小区自来水安装工程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众欣安居小区自来水安装工程 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116105.93
大写:贰佰壹拾壹万陆仟壹佰零伍元玖角叁分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4月12日,履行期限:120天。
地点:众欣安居小区
方式:按合同执行
4.付款
1、合同签订一周内支付工程款的80%,余款及变更签证工程量在审计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04-12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二份,供应商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4月12日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吴友谊
电 话:13973029259
传 真: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余景明
电 话:07306222350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帐 号:43001695066050001060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