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5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2]002214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生态环境农村工作站(甲方)
供应商(全称):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省生态环境农村工作站湖南典型涉镉矿区历史遗留污染源及周边农用地状况调查(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典型涉镉矿区历史遗留污染源及周边农用地状况调查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2]002214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湖南典型涉镉矿区历史遗留污染源及周边农用地状况调查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湖南典型涉镉矿区历史遗留污染源及周边农用地状况调查,长沙市、郴州市苏仙区、怀化市沅陵县、娄底市新化县和娄新区。 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5320000
大写:壹仟伍佰叁拾贰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10月25日,履行期限:470天。
地点:长沙市、郴州市苏仙区、怀化市沅陵县、娄底市新化县和娄新区
方式:现场服务
四、付款
1、合同签订后15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供应商提交服务和总体报告,验收后15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总金额的30%。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09-16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9月16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肖顺勇
电 话:0731-82567860
传 真:0731-84422737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洪亚雄
委托代理人:何泽新
电 话:010-84757908
传 真:010-84757904
地 址: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奥运村支行
帐 号:350645006806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