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年6月12日
采购合同编号:株财采计[2023]000003号-1
采购人(全称):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修编、实施方案优化及三年绩效评价
2、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3]000003号
3、项目内容: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修编、实施方案优化及三年绩效评价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孙亚恩
6、联系电话:0731-28686037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0950000
大写:壹仟零玖拾伍万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06月12日,完成日期:2025年02月14日。总日历天数:613天。
2、地点:株洲市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验收方式:本项目《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修编、株洲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优化》采用甲方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验收。《株洲市系统化全域推进全域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三年绩效评价》采用年度验收和终期验收相结合的验收方式。
验收标准:《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修编、株洲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优化》由甲方出具服务项目验收证明;《株洲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三年绩效评价》的年度验收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对乙方年度服务情况进行总体评价,终期验收以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终期验收考核意见为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04-28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15份,采购人执5份,供应商执10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04月28日
合同订立地点:株洲市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何安国
委托代理人:孙亚恩
电 话:18373376920
传 真:
地 址: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凯
委托代理人:刘彦鹏
电 话:13126676469
传 真: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十号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国兴家园支行
账 号:01090947600120111003670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