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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2022年武陵山-雪峰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更正公告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2023-06-30 10: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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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9日

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泸溪县2022年武陵山-雪峰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泸财采计【2023】第4号

采购代理编号:HNFY2023-ZF-02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08日

四、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原文件内容: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8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七;

更改为: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七。

更正内容2: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投标邀请合同履行期限现更正以下内容:

原文件内容:人工造林: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2024年5-6月底前完成抚育补植;封山育林: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封育期5年(含建设期1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2024年5-6月底前完成示范点抚育补植。

更改为:

人工造林: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2024年6月底前完成抚育补植;封山育林: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封育期5年(含建设期1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2024年6月底前完成示范点抚育补植。

更正内容3: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方法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现更正以下内容:

原文件内容:

1.png

更改为:

2.png

更正内容4: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方法A2技术评价项现更正以下内容:

3.png

删除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方法A2技术评价项中施工组织方案。

更正内容5: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方法A3商务评价项现更正以下内容:

4.png

删除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方法A3商务评价项中综合实力。

更正内容6: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需求现更正以下内容:

原文件内容:

五、建设总目标

通过人工造林,增加森林面积2000亩。在工程实施区域内,按照项目作业设计要求,高标准进行林地清理、整地挖穴等措施,栽植带土球珍贵树种,营造混交林,增加生物多样性,构建稳定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提高林地经济效益。

通过封山育林,在10700亩工程实施区域内,按照项目作业设计要求,通过补植、封禁等人工措施,增加生物多样性,提高林分质量,促进成林。

通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在17000亩工程实施区域内,按照项目作业设计要求,通过抚育间伐、修枝整形、补植补造等措施,打造高质量、有看点的优质林分,提升林分质量。

六、合同履行期限

人工造林: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2024年5-6月底前完成抚育补植;封山育林: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封育期5年(含建设期1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2024年5-6月底前完成示范点抚育补植。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1、苗木的验收标准:中标供应商将苗木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后,由泸溪县林业局按照行业标准及项目作业设计标准、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标准按照项目作业设计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3、人工造林成活率需达到85%以上,未达到85%以上,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返工。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八、质量保证

1、苗木使用前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免费予以更换;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中标人负全责。

2、项目施工质量必须达到项目作业设计要求。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

1、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经第三方出具证明完成项目施工总量70%以上,支付项目中标金额50%资金;项目施工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按审计部门审计确定的金额,一次性付清余款。具体付款事宜以财政拨款进度为准。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清单图纸及其他说明详见附件。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更改为:

五、建设总目标

通过人工造林,增加森林面积2000亩。在工程实施区域内,营造混交林、稀植、栽植珍贵树种等措施,增加生物多样性,构建稳定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提高林地经济效益。

通过封山育林,在10700亩工程实施区域内,经过抚育、封禁等人工措施,增加生物多样性,提高林分质量,促进成林。

通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在17000亩工程实施区域内,经过抚育间伐、修枝整形、补植补造等措施,打造高质量、有看点的优质林分,提升林分质量。

六、合同履行期限

人工造林: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2024年6月底前完成抚育补植;封山育林: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封育期5年(含建设期1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2024年6月底前完成示范点抚育补植。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1、苗木的验收标准:中标供应商将苗木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后,由泸溪县林业局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2、人工造林成活率需达到85%以上,未达到85%以上,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返工。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八、质量保证

1、苗木使用前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免费予以更换;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中标人负全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经第三方出具证明完成项目施工总量70%以上,支付项目中标金额50%资金;项目施工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按审计部门审计确定的金额,一次性付清余款。具体付款事宜以财政拨款进度为准。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清单图纸及其他说明详见附件。

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9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原采购文件中有与以上修改澄清事项内容不符的,以以上修改澄清事项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或《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政府采购补充公告→附件→下载查阅采购文件;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泸溪县林业局

(2)地 址: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泸溪县朝阳路219号

(3)联系人:龚发武

(4)电 话:13574305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富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桐木井路与中兴路交汇处2栋1-22A户

(3)联系人:谢定强

(4)电 话:15399963450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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